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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年犯案18次 獲利逾180萬
〔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/竹市報導〕新竹工業區華上光電張姓助理管理師,涉嫌從98年起連續18次利用同事領料機會,竄改數量,藉以侵吞大小金粒,總數達1800公克,市價超過180萬元,昨天被新竹地檢署依侵占罪提起公訴。
起訴書指出,被告張男(28歲)從95年起任職華上光電資材部物管儲運課助理管理師,負責倉庫管理及保管金庫鑰匙及密碼。
華上光電查出張男從98年6月起到99年6月期間,多次溢領黃金原料占為己有,且為了不讓公司立即發現,知道平日公司僅比對網路企業資訊管理系統內記載資料,與倉庫內原料庫存數量是否相符的簡易查核方式,竟隨即於每次溢領黃金原料後,將原本登載的數量,修改為溢領數量總加後的數量。
99年6月華上光電盤點時,發覺領料單上記載數量,與管理系統登載的領料資料不符,才查出黃金長期遭監守自盜,立即將張男開除,並訴請新竹檢方偵辦。
張男矢口否認業務侵占,聲稱不知管理系統與實際領料不符,可能有人盜取他保管的金庫鑰匙竊取黃金後,再竄改資料。然公司其他證人均證實每次管理系統最後確認者,就是被告的帳號,且從未有人進出過金庫,因此檢方仍依侵占罪提起公訴。
本文來自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10725/78/2vnse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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