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麵包店任職的師傅楊旺聰,被同事發現倒臥在麵包廚房地上,家屬提出驗屍報告,認為與過勞工作有關,家屬提出「過勞死」的職災死亡給付,卻遭到駁回。勞委會指出,過勞認定有很多因素,現階段認定為「非過勞死」,家屬只有透過司法途徑爭取公道。 (蕭照平報導)

『爸爸也已經70幾了,我也60幾歲了,讓白頭髮送黑頭髮』

又是一個傷心媽媽哭斷腸。時間發生在98年10月下午,一位36歲的麵包師傅,工作中被同事發現,倒在廚房地上,緊急送醫,還是回天乏術。

家屬提出地檢署的驗屍報告,指出死因是因為溫度變化,導致心血管不適休克,並向勞保局提出職業災害死亡給付,卻遭到駁回。

民進黨立委黃淑英質疑,既然驗屍報告提到死因與溫度有關,顯示與工作環境有所關連,而家屬也強調有超時工作情形,但勞委會卻採信資方的片面說法,做出罔顧勞工權益的判定,要求勞委會重啟調查。

『當資方提不出工時證明時,勞方當然也提不出,勞方證明多來自家屬的陳述比較多,但是這樣狀況下,政府卻採取資方意見,而不採取勞方意見,這判定標準必須被質疑檢討』

不過,勞委會安全衛生處科長「張國清」表示,認定過程有參考家屬,以及第三者的意見,但是沒有解剖,也是難以認定過勞死的因素之一。他說『因為他沒有經過地檢署的病理解剖,所以確實的死因,沒有辦法獲得確認』

依照勞委會的說法,是不是過勞死已經無法重新鑑定,現階段哭斷腸的家屬,只能靠司法討公道。


本篇文章引用自此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10804/1/2wa2d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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