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4日電)高雄市某國小謝姓老師因1名女學生未跟上班級隊伍,涉嫌多次拍打她的肩膀成傷,高雄地方法院調查審理後,依傷害罪判處謝師拘役30天,得易科罰金。全案可上訴。

高雄地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,這所國小民國99年5月12日在大禮堂舉辦活動結束後,被告帶領學生回教室,看見這名女學生邊走邊瀏覽一旁的書展,未及時跟上班級隊伍,涉嫌自她身後拍打肩膀,並要她加速腳步跟上。

判決書表示,被告又往這名女學生肩膀按壓一下,導致學生疼痛蹲下,家長獲悉後帶往驗傷並提出告訴;被告則說,因這名學生脫隊,只是半開玩笑嚇她,從她身後拍一下,但沒有很用力,也未捏按肩膀。

判決書說,承審法官依據高雄市立民生醫院診斷書所載,被害人右肩受有挫傷的傷害,以及被害人的證詞,認定被害人是遭傷害受傷,依傷害罪判處被告拘役30天,得易科罰金。1000804


本篇文章引用自此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10804/5/2wa58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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