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黃哲民╱新北報導】新北市一家機械公司邱姓老闆,去年辦中秋烤肉晚會犒賞員工,卻企圖性侵一名酒醉女職員,遭被害人持酒瓶砸傷左額未得逞,被害人激動地拿剪刀企圖自殘未遂,又誤認副總經理與一名男外勞是性侵共犯,咬傷兩人手臂後再提告。板橋地檢署追查發現,全案是邱男一人所為,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嫌起訴。
起訴書指出,被害人(二十八歲)去年九月參加公司中秋烤肉晚會,當眾坐在譚姓男外勞(二十九歲)大腿嬉鬧又醉吐,黃姓副總(四十三歲)覺得不妥,扶被害人去一樓品管室休息,邱男(四十五歲)中途接手,摟著被害人走上公司三樓休息室,將被害人推甩在床上。
老闆事後被起訴
被害人驚醒,見邱男正要脫褲跳上床壓住她,隨手摸到床邊酒瓶,猛力敲中邱男左額,邱男摀住傷口唉唉叫,被害人趁機逃下樓,且情緒失控地在烤肉區翻桌哭喊,譚男、黃男上前攙扶安撫,各遭被害人咬傷手臂,被害人甚至當眾拿剪刀自殘未果。
當時在場六十多名員工,目睹被害人瘋狂叫喊、邱男頭破血流畫面,原本歡樂的氣氛瞬間變調。事隔兩天,邱男無預警開除已任職八年的被害人。被害人憤而向勞工局申訴並提告。新北市勞工局認定,僱主違反《就業服務法》等規定,去年底裁罰公司三十萬元。
邱男事後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嫌起訴,被害人並指控黃與譚企圖幫邱男性侵她,兩男為求自清,反告被害人傷害與誣告。檢方認為,被害人情節記憶矛盾,且因在場證人均證明黃與譚的清白,因此將三人都不起訴處分。
男辯「閉眼休息」
至於主角邱男始終否認意圖性侵,勞工局調查時他辯稱:「當時在閉眼休息,突一陣劇痛,一張眼就已流血」。檢方偵訊時他則說,怕被害人亂吐在辦公室,才把她扶到休息室,絕無不軌。
如何避免職場性侵
◎下班後減少無謂應酬
◎避免與男同事單獨出差、應酬
◎面對同事追求,如不想接受要嚴辭拒絕勿給對方遐想空間
◎上司同事有輕佻或不當接觸,應立刻制止並離開
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資料室
本文出自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10802/143/2w4u8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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