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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自由時報記者李宇欣/台北報導〕我駐斐濟前代表秦日新因涉嫌貪瀆移送法辦,前外交部研設會主委羅致政、楊黃美幸和副主委劉世忠批評,馬政府上台後,外交部隨即撤銷「督察團制度」,外館地處天高皇帝遠,很難約束駐外人員的行為,秦日新案就是鐵錚錚的實例,他們呼籲外交部應該恢復督察團制度且將此常態化。
外交部:定期追查駐外人員交際費和眷補費
外交部發言人章計平表示,外交部會定期追查駐外人員的交際費和眷補費,秦日新案純屬「個案」,不能把秦日新、外館問題和督察團做連結。
據了解,外交部在前部長田弘茂的支持下,於二○○二年在外交部研究設計委員會(簡稱研設會)中設立督察團,例行赴外館考察館務,並且檢查外館的帳目和資產,最後督察團寫成建議報告交給部次長。
楊黃美幸批評說,馬政府上台後,隨即將督察團撤銷,這次的秦日新案,不僅凸顯出我駐外館處的問題,也凸顯外交部的內部監督機制必須被檢討。
羅致政和楊黃美幸表示,過去的督察團以外交部政務人員和常務人員共同組成,才能以公正客觀的立場來監督外館,避免官官相護和球員兼裁判的情況,如今這個制度沒了,外交部官員不能只坐在台北等外館發電報回來,而不實際去追查外館的運作。
劉世忠也表示,他曾經是督察團的成員,二○○六至二○○八年赴十個外館進行訪談,期間發現許多外館的問題,最後寫成建議報告呈給部次長。
楊黃美幸呼籲外交部恢復督察團制度,並且將此常態化,才能讓外館的運作制度化,避免「秦日新第二」發生。
文章來自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10731/78/2w0qd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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